印象传媒

给孩子的个人信息加上“安全锁”

发表于:2024-04-25 作者:印象报导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5日,前几天,网络上突然出现了"路某班人员信息表(家长一起移送)"的文件。 文件中泄露了某学校某班包括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在内的47名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地址、联系电话、集中隔离开始时间等详细信息。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情况下,一些相关人员因个人信息泄露而遭受网络暴力。 面对这种情况,大人还是望尘莫及。 更何况是未成年人。 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一旦泄露,后果不堪设想。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个人信息保

前几天,网络上突然出现了"路某班人员信息表(家长一起移送)"的文件。 文件中泄露了某学校某班包括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在内的47名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地址、联系电话、集中隔离开始时间等详细信息。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情况下,一些相关人员因个人信息泄露而遭受网络暴力。 面对这种情况,大人还是望尘莫及。 更何况是未成年人。 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一旦泄露,后果不堪设想。

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对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给予特别关注,要求未满十四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纳入敏感个人信息范围,个人信息处理者制定专门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以法律手段保护未成年人在数字时代的健康发展。

个人信息保护法专门设立公益诉讼条款,将个人信息保护明确纳入检察公益诉讼法定领域。 检察机关如何依法履行职责,继续与社会各部门密切组织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网,贯彻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法规? 对此,全社会有更高的期待。

与疫情有关的未成年人名单为什么被泄露了

"调查显示,47名学生个人信息泄露,是因为相关人员在泄露过程中未能遵守相关保密规定,负责个人信息保护相关事务的部门也未能妥善关闭信息保护。 "今年3月8日,江苏省连云港市某区检察机关将疫情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泄露线索移送当地公安机关、网络通信部门,督促查明信息泄露来源后,作出上述答复。

泄露的未成年人信息很快被屏蔽和删除,但事务检察官依然担心。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如何保护未成年人免遭信息泄露继发伤害? 对此,3月9日,检察机关向所在区卫健委员会提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立疫情个人信息存储、传输、处置制度,制定疫情个人信息处理预案,确保防疫期间多渠道、多代理收集个人信息删除、处置严格区分个人信息处置权限,使信息泄露事件发生后能够快速跟踪,细化跟踪流程。 不久,该区卫健委书面答复表示,将进一步完善疫情个人信息管理制度,严格规范疫情个人信息处理。 为防止同类案件再次发生,某区检察院还推广该区疫情防控体系发放《关于在疫情期间做好个人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3月15日,某区检察院向所在区教育局发出检察关注函,督促学校对信息泄露的学生进行定向跟踪保护。 法治副校长也去了隔离所,为孩子们上法治课,一起看瘟疫流行法系列微视频,缓解孩子们的心理压力,帮助孩子们隔离结束后顺利回到校园。

实际上,这些事件并不是江苏省第一次泄露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事件。 2020年2月9日,张家港市各种微信群大量传输和评论《关于对陈某某发烧隔离事件的调查》条信息。

参与疫情处置的张家港市检察院通过网络信息平台发现该线索后,迅速介入调查,截取陈某学校向该市教育局报告的调查报告,明确其为教育系统内部文件。 张家港市检察院及时向该市教育局通报有关情况,并于2020年2月14日下发《关于做好未成年人隐私保护工作的提示函》,建议教育行政部门查清事实,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全面排查,防止类似案件发生。 接到通知书的教育局积极联系公安机关,删除相关信息,尽量减少对未成年人的不良影响,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同时,教育局健全疫情发布工作制度,加强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权益保护。

读好信息脱敏《极限咒语》

根据最高检察机关最新编辑的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检察监督典型案例,2019年至2021年,浙江省杭州市某区教育局在某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发布的信息包括未成年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房地产地址等多条完整个人信息

2021年11月,该区检察院在履职过程中发现上述线索后,立即开展监督工作,依法向区教育局发送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其立即撤回泄露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内容的政府公开信息。 严格审查制定特殊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处理规则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依法规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教育部门很快作出了相应的改进。

"在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等行政、司法职务的过程中,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工作不容忽视。 "最高检察院第九检察厅检察官隆赟告诉记者,执法司法机关将成为保护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权益的"领航者",通过严格执法公正的司法,向社会传递打击和管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行为的明确信号,从而使社会、企业、个人未成年

未成年用户信息安全如何得到保障,一直以来受到各方关注。 2020年10月,江西省萍乡市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称萍乡市部分学校设立的"智慧平安校园"系统可能泄露学生、家长个人信息。

检察机关认为,作为全市中小学通用的系统,"智慧平安校园"采用人脸识别技术防止非本校学生和教职工进入校园,但该系统的使用目的、方式和范围、信息存储位置、期限和过期后的处理方式,无论家长还是教师验证表明,系统存在个人信息泄露等安全隐患。

2021年4月23日,萍乡市检察院组织该市教育局、公安局、负责网络通信事业及系统生产运营的科技公司、学校代表、人民监督员开展行政公益诉讼前协商。 该市教育局明确学校是信息收集的责任主体,专人管理,设专人负责,签订责任书; 督促印发《萍乡市"智慧平安校园"系统个人信息保护管理制度》的科技公司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政策协议,协同多家保障学生和家长知情权的机构开展"智慧平安校园"系统安全评估和攻防演练。

切断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买卖的"利益链条"

目前,未成年人个人信息被泄露、非法收集、使用,未成年人被侵害的情况容易发生,其背后是利益驱动。

根据《2020年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研究报告》,2020年我国未成年网民达到1.83亿人,网络普及率达到94.9%。 超过三分之一的小学生从学龄前开始使用网络,呈逐年上升趋势。

孩子的个人信息已经成为市场的"盛宴"。 许多家长不断接到各种教育机构的销售电话,电话销售人员熟知孩子的姓名、班级和学校信息。 部分不法分子获取儿童个人信息后,实施绑架、转账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 更令人担忧的是,未成年人首次上网的时间呈低龄化趋势,个人信息和隐私在网上泄露的风险正在增加。

"教育培训行业、互联网行业是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泄露的重灾区。 "隆赟说,在近期未检查部门开展的教育培训行业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类案件中,从业人员收集、买卖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用于招生、宣传等。 对这种犯罪行为,检察机关始终依法严厉打击。

在河北省辛集市检察院侵犯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权益案件中,苏某利用工作情况收集辛集市区各小学、初中、高中学生信息27404条,出售给索要信息的段某,获得不正当利益6028元。 段某将其中的5746条信息卖给欲购买生源信息的某培训学校负责人张某,获得非法利润13180元。 之后,苏某和段某分别给了充当桥梁的小王600元和500元处置费。 2021年7月2日,该案被移送辛集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2021年8月31日,辛集市检察院就此案召开听证会,与会者一致认为段某等人的犯罪行为侵犯了许多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同年12月23日,由于张某购买的5746条信息中含有重复信息,实际有效信息为4808条,未达到刑事案件追诉标准,医院对张某作出刑事不起诉决定。 同日,我院对段某、苏某、王某提起刑事诉讼,对段某、苏某、王某、张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今年3月18日,辛集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采纳检察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和量刑建议,支持刑事民事公益诉讼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分别判处某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 苏某拘役5个月,缓刑10个月,并处罚金。 王某因有自首情节,被罚款。 此外,法院还要求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被告人段某、苏某、王某分别按利益额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张某删除所有被侵害未成年人信息,4人在国家级媒体公开道歉。

"解决个人信息泄露难题,不仅要办好案例,更要注重建立章立制、可追溯性治理。 "辛集市检察院检察官孟娜表示,处理此案,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延伸监督触角,向辛集市教育局提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明确加强学校和校外教育机构对学生信息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力度,将学生个人信息保护纳入日常监管范围,开展长期监管,确保

最高检第九检察机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各级检察机关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依法不断加强检察在教育培训、医疗卫生、互联网企业等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收集处理领域的监督力度,通过多种方式促进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协同治疗。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继续督促有关机关完善制度、加强管理,严格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授权范围和操作权限,细化责任,推进社会共识凝聚,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保护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良好氛围。

2022-05-12 12:38:55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