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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搭电梯捡垃圾被催缴2.8万元 常年频繁乘坐电梯捡废品

发表于:2024-04-16 作者:印象报导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16日,老人坐电梯捡垃圾被催收2.8万元近日,广西南宁某小区7旬老人8年来每天频繁乘坐电梯捡垃圾,被物业催缴近3万元,引发网友热议。 5月4日,该老人向极目新闻记者表示,他认为房地产的做法是错误的。 房地产负责人说,向老人催收费用不是目的,而是为了阻止老人捡起垃圾。 一位律师认为房地产催缴电梯使用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业主被催收2.8万元的"电梯费""由于常年频繁乘坐电梯捡废品,每天使用电梯60多次,电梯运

老人坐电梯捡垃圾被催收2.8万元

近日,广西南宁某小区7旬老人8年来每天频繁乘坐电梯捡垃圾,被物业催缴近3万元,引发网友热议。 5月4日,该老人向极目新闻记者表示,他认为房地产的做法是错误的。 房地产负责人说,向老人催收费用不是目的,而是为了阻止老人捡起垃圾。 一位律师认为房地产催缴电梯使用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业主被催收2.8万元的"电梯费"

"由于常年频繁乘坐电梯捡废品,每天使用电梯60多次,电梯运行电费2592元/年,电梯消耗1000元/年,共计28736元。 请在本月末向物业服务中心支付费用。 "。 4月底,南宁市民微信群下发房地产缴费通知书,引起网民广泛关注。

据《极目新闻》采访,该事件发生在南宁市青秀区教育路某小区,上述通知书是该小区物业公司于4月底向业主魔女婆发出的。 该小区物业办公室门口公布的巫婆婆电梯用电明细表显示,电梯运行每小时15千瓦,每分钟用电0.25千瓦,从一楼到29楼需要53秒,乘坐电梯每次约0.2208千瓦巫婆婆每天乘坐电梯约60次,共计0.2208*60=13.248千瓦,用电0.5441元。 巫婆每天坐电梯费用13.248*0.54417.2元,一年坐电梯费用2592元,电梯单耗1000元,八年总费用28736元。

房地产:催缴费不是目的

5月4日,事发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何先生告诉极目报记者,与雇主姓魔女相关,今年79岁,是小区某29楼业主,在小区住了10多年。 平时巫阿婆一个人住,每天爱捡垃圾,最多的时候一天坐69次电梯出入捡垃圾,平均每天坐60次电梯。 老人把垃圾带回家保管,气味难闻,影响大楼的环境。 其周围邻居不受打扰,多次寻找房产反映情况,要求房产制止这种行为。 房地产多次上门劝说老人,但老人不听忠告。

由于最近的新冠灾祸,老人捡垃圾的行为更让一些小区居民担心。 居委会、派出所、住建局、城管、消防、物业等多个部门多次上门劝说,老人还是不听。

没办法,房地产想出了向魔女女性催收电梯使用费的方法。 前几天,不动产把费用账单公布在魔女家门口,魔女妈妈拒绝缴纳这笔费用,将费用账单揭下来,公布在不动产事务所前面。 老人告诉物业工作人员,她已经支付了物业费,所以没有支付这笔费用,让法院起诉物业。

何先生说,他们已经请了律师,收集了相关的法律资料。 魔女婆婆今后不再捡垃圾的话,房地产不会催收这笔费用。 但是,如果巫女不放弃捡垃圾,他们会考虑用法律途径催这笔费用。

"我们向老人催款不是目的,只是手段。 我希望这样阻止她不要捡垃圾! "何先生说。

巫婆婆婆旁边的小陈向极目报记者介绍,巫婆为了捡垃圾每天都忙到深夜,把各种各样的垃圾拿到29楼的走廊打扫,结果走廊里弥漫着臭气,污物弥漫,蟑螂到处跑。 她和家人忍受不了麻烦,多次劝说魔女和婆婆,但对方都无视。 她多次向当地市长热线反映情况,但无济于事。

当事人:不同意物业催收费用

5月4日,极目新闻记者联系上了摔倒受伤住院的魔女婆。 巫婆婆认为房地产向她催收费用是错误的,她不同意。 她已经支付了房地产费用。 房地产费用按房屋面积和户数征收,电梯费用包含在物业费中,而不是人头和电梯使用次数中。

巫婆婆介绍说,自己一个人生活很无聊,捡垃圾报废,也能达到锻炼身体、增加收入的目的,自己的行为没错。 至于今后是否继续捡垃圾,她表示,要看之后身体的恢复情况,还没有做出最终决定。

关于引起邻居的不满,魔女说把捡的垃圾放在自己家,马上卖掉。

律师:房地产的做法是不依法的

湖北好律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亮认为,电梯是公共使用的设备,由全体业主共享,由房地产公司维护。 我没有说对电梯的使用没有任何限制。 只要在防火和安全范围内使用,就不能根据电梯的使用频率和损失程度向某个所有者单独收费。 这样既没有法律上的规定,也没有双方在合同上的约定,这样的诉讼应该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如果老人捡垃圾的行为对别人没有任何影响,那么捡垃圾是她的权利。 但是,如果她的捡垃圾行为发出异味,造成火灾安全隐患,包括在公共区域进行筛选,对其他业主造成不良影响,该行为侵犯了其他业主的邻居人权,物业有权制止和制止,受影响的业主也有法律上的影响

湖北省初义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正平认为,房地产公司向业主收取电梯运行费用,不仅要有双方的合同约定,而且要符合《价格法》的规定。 根据物业公司的《收费账单》,双方没有就电梯附加费签订合同,按照《价格法》的规定,电梯这样的公共设备必须实行政府限价。 因此,该物业公司的出发点可能是好的,虽然是为了保护广大业主的利益,但做好自己的定价,收取个别业主电梯费用的方式是不可取的。

2022-05-12 12:4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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