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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买肉发现问题 再买80斤索赔7万 网友:“钓鱼”索赔不道德

发表于:2024-04-27 作者:印象报导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7日,【男子买肉发现问题后再买80斤向7万网友投诉:"钓鱼"投诉不道德】购物后,乘机维权可以吗? "150杯熟肉官司"热度不减,甘肃网店销售的牛羊肉80斤被索要7万多元。4月23日,甘肃的张新生(化姓)反映,他遭遇职业伪人"钓鱼"的索赔。 一位顾客在他的网店内购买了两次牛羊肉后,以商品"没有三个产品"为由要求店方退款10%,索赔7万多元。这位顾客声称,他只是普通消费者,他这样做是维权,想推进食品安全工作

【男子买肉发现问题后再买80斤向7万网友投诉:"钓鱼"投诉不道德】

购物后,乘机维权可以吗? "150杯熟肉官司"热度不减,甘肃网店销售的牛羊肉80斤被索要7万多元。

4月23日,甘肃的张新生(化姓)反映,他遭遇职业伪人"钓鱼"的索赔。 一位顾客在他的网店内购买了两次牛羊肉后,以商品"没有三个产品"为由要求店方退款10%,索赔7万多元。

这位顾客声称,他只是普通消费者,他这样做是维权,想推进食品安全工作。

有律师表示,职业伪造者需要规范自己的行为,否则可能面临更多法律风险。

回头客买80斤肉索赔

今年3月,甘肃省甘南州的张女士和妻子开网店,销售当地特色牛羊肉。 当月下旬,一位顾客在店内点了两斤手抓羊肉购买,花了170元。

张先生说,对方收到东西很好吃,还说清明节老家祭祖,一次买80斤牛羊肉。

接到大订单,小张夫妇很兴奋。 收到对方7552.5元钱后,张先生用普通包装包好肉,寄给客户。

"当时用的是泡沫箱。 里面有冰,冷藏后空运了。 "张先生说,当天一共送了三个大泡沫箱,每箱有20多斤肉。 张先生说,他们卖的涮羊肉目前在甘肃省当地的一家老字号餐厅出售。 他们是销售公司,不做相关的肉。

顾客收到第二批80斤肉后,退回了上次购买的2斤肉,小张勉强答应了。 但令小张意外的是,在那之后的一段时间,他接到了市场监管部门的电话,被举报在他的网店销售"三无产品",让他提供资料,协助调查。

几天后,张先生收到了那位顾客的起诉书。

后来在和对方沟通的过程中,小张觉得对方故意"钓鱼"索赔,退了10元钱几万元,很兴奋,很少和对方说话。

要求赔偿七万多元

在张先生提交的这份起诉书中,顾客要求赔偿7万多元。

起诉书显示,顾客在快递到达时打开包裹,发现里面的熟羊肉、熟牛肉没有任何标签,都是三无产品。 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顾客要求张先生的公司支付货款10倍的赔偿金。 起诉书称,多次与商家协商解决问题,但商家没有履行本来的义务,不得已起诉。

但是小张不认为他们卖的商品是三无产品。

"我们的外包装上贴着标签信息。 详细品名、保质期、生产日期、产地等信息。 "张女士提供的照片显示,大包装发泡箱外面贴着商品的储存方式、包装方式、生产日期等详细信息。 但是,张先生也承认,发泡箱内的一袋一袋的真空包装肉没有公布相关信息。

张先生介绍,他店内销售的肉是纯手工羊肉,当地老字号实体店有售,手续、证件都齐全。

根据张先生提供的相关资料,该公司于2021年7月在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玛曲县注册,并于同月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相关证件均在有效期内。

张先生告诉极目新闻记者,这位顾客第二次购买时,打开包装拍了视频。 他认为,由于有证据表明顾客购买第一张单曲没有实锤,第二张单曲首次进行视频取证是典型的"钓鱼"行为。

顾客自称一般消费者

24日,极目新闻记者联系了这件索赔的顾客林先生(化姓)。

林先生说,自己不是专业假货,否认"钓鱼"索赔,只是普通消费者有维权。 "第一次买的时候,发现没有贴标签,没在意。 后来,一个学法律的同学说三无产品,可以维权,第二次买的时候起诉了对方。 "林先生说,自己以前也做过其他维权行为。

林先生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后期与店主沟通期间,对方态度不太友好。

"如果我这次不起诉他,我买了这一份后,他后面的产品要不要贴标签? 这谁也不能保证。 "林先生说,一般消费者维权意识太弱,想用自己的行动鞭打一些企业,维护食品安全环境。

林先生说,如果索赔成功,将把部分赔偿捐给慈善机构。

对于记者提出的为何多次购买以及其他细节问题,林先生表示,目前此案已进入司法程序,不应该透露更多信息。

律师:职业假期面临风险

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蓝天彬律师在接受极目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产品质量法》,产品或其包装必须有中文注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厂址。

蓝天彬说,三无产品一般是指没有生产日期,没有生产厂家,没有质量合格证。 在此事件中,商品在大包装外贴上标签,有品名、生产日期、产地等信息,但小包装上没有显示。 "我个人认为这不是三无产品,而是标签瑕疵的问题。 "这个标签的缺陷是否会给消费者带来误解值得怀疑。

另外,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消费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赔偿价款的10倍。

什么是消费者?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为了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 但在本案中,顾客林先生购买一次后,发现小包装上没有标签,但仍坚持购买80斤,这是否是法律意义上的消费者还存在疑问。

如果林先生提起过多次类似诉讼,就不应该轻易判决10倍的惩罚性赔偿金,而可以考虑只返还支付的钱的判决。 轻易支持十倍惩罚性赔偿金,与设置惩罚性赔偿保护消费者的立法宗旨不一致,违反社会公序良俗。

蓝天彬律师表示,有一段时间,我国食品药品等问题较多,消费领域纠纷较多,存在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情况。 职业伪人在此期间利用法律手段维护权益、谋取利益,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社会进步。 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治的更加健全,职业伪造者也面临着更多的争论,一些职业伪造者以伪造者为名,试图脱离初衷,通过诉讼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 此外,一些恐吓企图向商家进行恐吓,以获取非法利益。 涉嫌诈骗罪。 职业伪造者需要更加规范自己的行为。 否则,可能面临更多的法律风险。

来源:荆楚网

2022-05-12 13: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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