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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性骑手逃避核酸检测送物资百余单 骑手郭某等被立案侦查

发表于:2024-05-19 作者:印象报导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19日,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关于依法阻碍郭某、代某、王某传染病预防和犯罪行为的警情通报2022年4月16日,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接到朝阳区天宝街1号某小区某快送APP骑手郭某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阳性的指令。 收到报纸后,朝阳分局立即展开了调查。经查,郭先生违反长春市新冠肺炎疫情处置期静态管理规定,避开核酸检测,于2022年3月20日至4月16日多次采取挖栏方式远离居民区开展外卖服务,先后向长春市朝阳、南关

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关于依法阻碍郭某、代某、王某传染病预防和犯罪行为的警情通报

2022年4月16日,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接到朝阳区天宝街1号某小区某快送APP骑手郭某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阳性的指令。 收到报纸后,朝阳分局立即展开了调查。

经查,郭先生违反长春市新冠肺炎疫情处置期静态管理规定,避开核酸检测,于2022年3月20日至4月16日多次采取挖栏方式远离居民区开展外卖服务,先后向长春市朝阳、南关、宽城、二道等多个城市发放物资100件同时,通过对郭在岗的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调查发现,该公司的管理人员代某、王某对长春市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违反配送服务企业及员工管理规定,导致新冠肺炎严重传播风险负有直接责任。

2022年4月19日,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对郭某、代某、王某立案侦查。 目前,郭某、代某、王某已被采取监测居住的刑事强制措施。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群众: 在抗疫关键时期,请广大市民群众严格遵守人民政府有关防疫工作的决定和命令,积极履行防疫责任和义务,积极配合抗疫工作。 公安机关也将全力保障群众看病等急需的流动活动,帮助群众切实解决实际困难,齐心协力打赢这场抗疫人民战争。 对拒绝合作、妨碍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行为,经事实确认后,由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

2022年4月20日

2022-05-12 13: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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