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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账上收385万后退回85万被告 背后真相实在让人惊愕

发表于:2024-05-02 作者:印象报导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2日,近日,洛阳一名女子因"不当得利"被银行告上法庭一事引发网友热议。4月16日,据华商联线报道,4月8日,投资信托产品的洛阳姚女士向华商报记者表示,日前,她收到了中国银行保监会北京监管局的通知书,北京监管局就有关银行向她支付相关款项金额错误的问题,按程序进行了调查深夜领"大钱"今年46岁的姚先生原是高校教师,2021年5月,经信托公司郑州财富中心负责人推荐,投资300万元购买信托产品。 使用年限为20

近日,洛阳一名女子因"不当得利"被银行告上法庭一事引发网友热议。

4月16日,据华商联线报道,4月8日,投资信托产品的洛阳姚女士向华商报记者表示,日前,她收到了中国银行保监会北京监管局的通知书,北京监管局就有关银行向她支付相关款项金额错误的问题,按程序进行了调查

深夜领"大钱"

今年46岁的姚先生原是高校教师,2021年5月,经信托公司郑州财富中心负责人推荐,投资300万元购买信托产品。 使用年限为20个月,于2023年1月31日到期。

2021年9月26日,信托公司提前将信托本金返还各投资者,由某北京分行执行返还。 据华商联线报道,姚某9月26日晚20:57收到的385万元,当晚收到时,她突然觉得好像打了钱。 "这个时间很微妙。 9月26日是星期天。 正常付钱也不会到星期天晚上。 "

收到的姚先生觉得越想越奇怪,于是当晚她联系财富顾问询问。 对方说会在星期一之前询问情况。 "9月27日中午,对方通知我说钱错了。 信托公司上午召开紧急会议,向我们发送了只返还19.3%(57万余元)本金的公告,公告的落款日期是9月24日。 "

因"不当得利"成为被告

信托公司认为,根据他们的公告,姚得到的本金为57万多元,需要返还多付的金额,而不是现在的300万元。

对于信托公司的这个说法,姚先生没有承认。 姚先生认为,该公告很可能会为事发后的信托公司重新发行。 "9月24日给我发公告,我再花多少钱也照公告办。 "。 姚还表示,在付钱之前相关APP没有任何公告。

事发第二天,姚某用银行汇款的账号退还85万元,留下当时的信托本金300万元。 由于能为这件事画上休止符,让姚某意外的是,2022年1月24日,姚某因"不当得利"成为被告,她的名义存款也被银行冻结。

据华商联线报道,2021年12月17日,银行起诉书显示,案由为不当得利纠纷,银行原告知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责令被告向原告返还利息242万余元。

对此,姚说:"你给我花了错误的钱。 如果银行错了,银行会先联系客户。 但是银行没有这样做。 不道歉,突然把人告上法庭也没关系。"

银行保监会介入

2022年2月14日,姚某接到银行保监部门的投诉电话,并就此事向银行保监会反映。

3月22日,中国银行保监会北京监管局下发通知书称,根据《银行保险违法行为举报处理办法》相关规定,该局将在职责范围内受理姚反映的涉事银行北京分行支付信托计划相关款项金额错误的问题,并按程序进行调查。

银行对姚先生提起诉讼的事项,应当由司法机关处理,该局不予受理。 姚先生反映的支付事项发生问题的件数、客户和金额,信托公司发给银行的贴现电子指令和书面传真、盖章的印章、负责人、复核人、审批人名单等,该局已经转交给相应银行机构处理。

律师:姚先生与信托公司确认回收金额是否是认定不正当利益的重要证据

4月18日中午,正观新闻记者联系河南格调律师事务所律师杨琪,就姚先生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咨询。 杨琪表示,目前掌握的证据不充分,无法做出具体判断,但值得注意的是姚先生是否确认信托公司和回收额为57万的信托本金,这是认定不当得利的重要证据,同时还要看银监会的调查结果,进行综合判断

对于银行原是否有权非法获利姚先生,杨琪表示,这要看信托公司是否有权向银行办理汇款业务和授权金额。 "信托公司向银行发出的扣款指令确为57万余元人民币,但涉及银行系统错误,扣款金额有误的,银行有权向姚先生索取额外款项,姚先生拒绝返还的,其行为构成不正当利益。 "

2022-05-12 13: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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