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象传媒

上海一社区团购蔬菜套餐缩水被查 社区团购哄抬价格上黑榜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印象报导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4月10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价格违约典型案例。 社区哄抬价格被列入黑名单。案例一:严某利用社区团购价格方案市场监管部门近日接到消费者举报,反映社区居民团购的蔬菜套餐只有一棵生菜,两只西红柿和三棵蔬菜,质量和价格不匹配。 经查,这种蔬菜是严某自产自销的。 最近,欧姆龙接到蔬菜套餐订单1720件,约定包括2斤欧芹、2斤萝卜、1斤西红柿、1斤黄瓜。 在同一批订单上,奥姆先生只为其中200份提供了

4月10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价格违约典型案例。 社区哄抬价格被列入黑名单。

案例一:严某利用社区团购价格方案

市场监管部门近日接到消费者举报,反映社区居民团购的蔬菜套餐只有一棵生菜,两只西红柿和三棵蔬菜,质量和价格不匹配。 经查,这种蔬菜是严某自产自销的。 最近,欧姆龙接到蔬菜套餐订单1720件,约定包括2斤欧芹、2斤萝卜、1斤西红柿、1斤黄瓜。 在同一批订单上,奥姆先生只为其中200份提供了一棵生菜(约1.5斤)、两只西红柿(约1斤)和三棵蔬菜(约1斤)。 在成本没有明显变化的情况下,大幅提高售价。

当事人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和《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第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依照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暴涨、暴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罚款。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现制造《行政处罚告知书》,拟对当事人处以违法所得5倍的罚款11000元。

情况2 :某合作社未按规定内容和方式标明标价方案

市场监管部门近日接到举报线索,对一家农业合作社进行现场检查。 据调查,当事人在抗疫期间,为社区隔离,以套餐形式向居家居民提供各种果蔬。 价目表只显示类别,规格重量用"只""根"等表示,既没有显示具体的重量克数,也没有显示总重量。

当事人前期虽然已有居民提出套餐并应明确具体规格,但尚未修改,并模糊标价,居民多次投诉价格不符,涉及多种民生商品。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构成不按照规定内容和方式标明价格的行为。 市场监管部门目前制造《行政处罚告知书》,拟对当事人罚款5000元。

情况3 )一家商店没有透露标价方案

市场监管部门近日进行检查后发现,某街道商家在营业过程中,只是口头告知消费者价格,销售粮食、油料、面粉、鸡蛋等商品,现场并未放置任何标明销售商品品名、价格、计价单位等的价格标签

当事人已经收到《关于稳定基本民生商品和防疫用品价格的提醒告诫函》,知道在销售粮食、肉蛋、蔬菜、牛奶等基本民生商品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定价规定,但仍未按规定执行。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价格不明的违法行为。 目前,案件正在紧急处理中。

情况4 )某个人便利店标价方案

抖音平台近日火爆,一个城市封闭小区内出现了不少居民聚集购买蔬菜等生活用品的视频。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获悉信息后,经街道防疫工作同意后,具备防护措施,第二天早上到该封闭区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中发现,该封闭小区内的2家个人便利店现场,没有放置任何标明销售的"蔬菜""鸡蛋"等商品品名、价格、评价单位等的价格标签。

当事人在新冠灾祸期间收到《关于稳定基本民生商品和防疫用品价格的提醒告诫函》,知道对外销售商品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定价规定,但未按规定执行。

当事双方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价格不明的违法行为。 目前,案件正在紧急处理中。

上海市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强对重要民生商品和防疫用品的价格监督执法,全力维护市场价格稳定秩序。

希望广大经营者继续加强价格自律管理,对网上销售商品价格严格执行定价等规定,不要扰乱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2022-05-12 13:33:45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