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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破解“送达难”可先在基层试点

发表于:2024-05-05 作者:印象报导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5日,法院送达诉讼文书和法律文书在整个民事诉讼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在司法实践中,邮寄送达显得效力低,公告送达操作难。比如,原告无法提供有关被告的准确信息,或是被告不配合法院法院送达诉讼文书和法律文书在整个民事诉讼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在司法实践中,邮寄送达显得效力低,公告送达操作难。比如,原告无法提供有关被告的准确信息,或是被告不配合法院工作。此外,人口流动也是"送达难"的客观成因。"送达难"之所
法院送达诉讼文书和法律文书在整个民事诉讼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在司法实践中,邮寄送达显得效力低,公告送达操作难。比如,原告无法提供有关被告的准确信息,或是被告不配合法院

法院送达诉讼文书和法律文书在整个民事诉讼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在司法实践中,邮寄送达显得效力低,公告送达操作难。比如,原告无法提供有关被告的准确信息,或是被告不配合法院工作。此外,人口流动也是"送达难"的客观成因。

"送达难"之所以困扰着法院,一方面是当事人因不诚信而躲避司法,另一方面折射了法院的灵活对策不够多,不足以对付不利情况。

放眼未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口流动加剧,法院"送达难"很有可能会有增无减。因此,送达制度改革成为当务之急。

俗话说"高手在民间"。对于破解这样的司法难题,如果从基层法庭的小额标的民事案件入手,容易积累有效做法、成功经验。近日,张家港法院金港法庭首次采取录音电话方式成功送达应诉材料,并顺利审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提供了相关思路。

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某公司一直向被告姜某供应工业气体。截至2016年11月20日,姜某向某公司出具对帐函,确信结欠原告货款116332元,某公司为主张欠款,将姜某起诉至张家港法院。该院受理案件后,首先以邮寄方式向被告送达应诉材料,但邮件被退回。于是,承办法官积极与原告沟通相关情况,采取电话送达全程录音的方式,告知姜某起诉状内容、证据内容、开庭的时间、地点、拒不到庭的法律后果等,并要求被告提供送达地址,但被告拒绝配合。在庭审中,金港法庭进行缺席审判,维护了原告某公司的合法权益。

在大数据时代的今天,移动互联网方式已经成为我们的一种生活方式,对民事诉讼送达制度进行必要的改革势在必行。基层法庭应当先行先试,提高送达效率,可以积累多种经验做法,有助于更大范围的改革推广。

2022-05-12 03:2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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