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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鬼”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搞电诈,最高检明确将重点从严打击!

发表于:2024-04-20 作者:印象报导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0日,市民信息是犯罪分子实施通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基础资料",泄露后被不法分子获取,后果不堪设想。 某行业"内鬼"非法获取个人信息用于电商诈骗,危害尤为严重。 最高人民检察院21日公布的典型案例,暴露了"内鬼"的行为。2019年12月,浙江杭州某科技公司负责人徐某、浙江诸暨某通信营业网点代理人郑某共谋在杭州、湖州、诸暨其他地方非法从事手机卡"养卡"活动。 也就是说,首先郑氏利用担任手机卡代理商的便利,也被

市民信息是犯罪分子实施通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基础资料",泄露后被不法分子获取,后果不堪设想。 某行业"内鬼"非法获取个人信息用于电商诈骗,危害尤为严重。 最高人民检察院21日公布的典型案例,暴露了"内鬼"的行为。

2019年12月,浙江杭州某科技公司负责人徐某、浙江诸暨某通信营业网点代理人郑某共谋在杭州、湖州、诸暨其他地方非法从事手机卡"养卡"活动。 也就是说,首先郑氏利用担任手机卡代理商的便利,也被称为未经实名验证的手机卡"白卡"。 之后,以每张卡35元至40元的价格交给了专业发卡商某辉。 马某辉在江苏省劳务公司工作时,通过某华、庚某军等,以"健康码"办理、健康信息验证等为由,非法收集劳务公司工人身份证信息和人脸识别信息,进行"白卡"注册和实名认证。

为了避免通信公司对外省发卡的限制,时某华、庚某军利用郑某工号和密码登录内部业务软件,修改了发卡位置。 此外,马先生辉还向上海某劳务公司员工赵先生单独购买市民个人信息400余条,用于激活"银行卡"。

经查,这些人利用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共办理手机卡3500余张。 这些卡中,55张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涉及68起诈骗案件,犯罪金额共计284万余元。

事件示意图(最高检举供应图) ) )。

最终,这些不法分子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针对此案曝光的"内鬼"问题,检察机关建议与相关通信公司座谈,加强挂牌督办和挂牌环节内部监管,切断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黑产业链。

徐某被逮捕归案,办案机关查获了大量实名登记的手机卡(最高检举供照)

最高检察机关第四检察机关相关负责人表示,从检察案件情况看,被泄露的市民个人信息种类繁多,其中不乏个人敏感信息,特别是一些行业"内鬼"信息泄露问题比较突出。

据介绍,2021年,检察机关起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9800多人,同比上升64%。 检察机关以行业"内鬼"为打击重点,依法严惩,提出重刑建议,审查起诉涉案人员300余起、500多人。

该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下一步将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作为打击电信诈骗犯罪的重点工作,以行业"内鬼"和职业团体为重点严惩。 在查处电信网络诈骗的同时,跟踪上游个人信息泄露的渠道和人员,围绕信息获取、流通、使用等各个环节,同时加强全链条打击; 聚焦侵犯个人敏感信息、特殊群体个人信息和大规模个人信息案件,聚焦重点行业部门和平台企业,加强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办案联动,推进源头管理。

记者:刘硕

2022-05-12 1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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