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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从严 深入港股市场 首例沪港通跨境操纵第一案的启示

发表于:2024-05-14 作者:印象报导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14日,理性投资 从我做起--东吴证券"3•15投资者保护"专栏近年来在内地和香港证券市场互联互通,A股市场监管全面从严的环境下,为了躲避证监会的监管,出理性投资 从我做起--东吴证券"3•15投资者保护"专栏近年来在内地和香港证券市场互联互通,A股市场监管全面从严的环境下,为了躲避证监会的监管,出现了不法分子借道沪港通、深港通,从境外实施方向市场操纵的手段。针对这样的情况,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
理性投资 从我做起--东吴证券"3•15投资者保护"专栏近年来在内地和香港证券市场互联互通,A股市场监管全面从严的环境下,为了躲避证监会的监管,出

理性投资 从我做起--东吴证券"3•15投资者保护"专栏

近年来在内地和香港证券市场互联互通,A股市场监管全面从严的环境下,为了躲避证监会的监管,出现了不法分子借道沪港通、深港通,从境外实施方向市场操纵的手段。针对这样的情况,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加强合作,密切监控市场运行情况,严厉打击跨境操纵案件。

2017年,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密切合作,果断出击、迅速查办了唐某博跨境操纵"小商品城"案,该案也成为港股通开通后首例跨境操纵案。

案例摘要:在唐某博跨境操纵"小商品城"案中,唐某博及其操盘手王某利用3个香港账户和1个内地账户,利用资金优势,在2016年2月4日至6月23日期间,通过虚假申报、盘中拉抬、对倒、日内反向交易等手法,实施跨境操纵对"沪股通"标的股票"小商品城"实施了操纵行为,制造人为的交易价格和交易量,误导其他投资者参与交易,由此非法获利4188万余元。2017年3月10日, 中国证监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对唐某博和王某利用"沪港通"跨境操纵沪港通标的股票"小商品城"的行为,正式做出行政处罚决定:(1)没收唐某博涉案操纵行为违法所得41,884,236元,并处以208,821,180元罚款;(2)对王某处以600,000元罚款。

风险警示:在中国证监会对A股市场的非法交易行为严格监控的趋势下,部分游资便想通过港股通来掩护他们的炒作、操纵等非法行为。从手法上来看,虚假申报、盘中拉抬、对倒、日内反向交易等手段,仍旧是A股市场中常见非法交易行为的"旧酒",装在了港股通的"新瓶"当中。 不法分子频繁大量买入申报并不是以实际买入成交为目的,而是影响其他投资者对相应股票供求和价格走势的判断,诱导其跟进买入,推高股价,随后再以相对较高的价格卖出其持有的股票。此种违法行为正是利用了投资者喜欢跟风进行证券操作的心理。

东吴证券在此提醒广大投资者应对此保持一定的警惕,不要盲目跟风炒作或是依赖消息进行投资,而是要多分析、多观察,经过理性的独立思考后再做出投资决策。同时,应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加强自身交易行为的规范性。此外,在港股市场,投资者也要谨慎投资市盈率过高的股票。

免责声明: 本专栏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东吴证券力求信息准确可靠,但不对因使用该等信息而引发或可能引发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2022-05-12 15: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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