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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政策 暂停办理相关涉税业务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印象报导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按照国税总局统一部署,我省国税系统、地税系统将于10月8日起上线金税三期优化版。为确保系统顺利切换和正常上线运行,最大限度降低对纳税人正常经营的影响。一、系统上线期间按照国税总局统一部署,我省国税系统、地税系统将于10月8日起上线金税三期优化版。为确保系统顺利切换和正常上线运行,最大限度降低对纳税人正常经营的影响。一、系统上线期间暂停业务办理安排(一)全省国、地税电子税务局、网上办税厅于9月22日
按照国税总局统一部署,我省国税系统、地税系统将于10月8日起上线金税三期优化版。为确保系统顺利切换和正常上线运行,最大限度降低对纳税人正常经营的影响。一、系统上线期间

按照国税总局统一部署,我省国税系统、地税系统将于10月8日起上线金税三期优化版。为确保系统顺利切换和正常上线运行,最大限度降低对纳税人正常经营的影响。

一、系统上线期间暂停业务办理安排

(一)全省国、地税电子税务局、网上办税厅于9月22日18:00至10月8日8:30暂停办理除电子税务局网开发票(国税)、网上咨询以外的所有服务。

(二)全省各级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场所(包括办税服务厅、行政服务中心办税窗口、车辆购置税办税窗口、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税窗口、发票代开点、委托代征单位、自助办税终端)于9月22日18:00至10月8日8:30暂停办理除以下业务外的所有涉税业务:

1.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认证(含自助、窗口),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数据的办税服务厅报送(国税);

2.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纳入税控系统的卷式发票)抄(报)税(国税);

3.出口退(免)税单证业务;

4.咨询业务。(三)特别提醒:

1.为保证税款及时入库,9月21日18:00暂停POS机缴税服务,10月8日8:30恢复服务;

2.为不影响及时退税,请出口企业在9月15日前完成出口退(免)税申报(国税);

3.纳税人端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纳入税控系统的卷式发票)的自行开具、网上认证、抄(报)税功能及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仍可使用(国税);

4.金税三期上线后增值税申报将实行先报税后申报(国税)。

二、恢复业务办理安排

10月8日8:30,全省各级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场所,电子税务局、网上办税厅等办税渠道恢复正常办理各类涉税(费)事宜。

三、申报期顺延调整安排

10月份纳税申报期顺延,调整为10月8日至10月25日。

四、相关注意事项

(一)请纳税人妥善安排办理时间,于22日(含当天)前尽早办理相关涉税(费)事项。

(二)10月8日起,受办税高峰及系统磨合等因素影响,可能会出现办税场所拥堵、等候时间较长等情况,纳税人可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国税特服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提前预约,合理安排涉税(费)事宜办理时间,尽量错峰办理。 (苏州国税、苏州地税)

2022-05-12 15:3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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